[典型案例]
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河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多起发生在节日期间或与节日"四风"密切相关。现摘取部分案例警示如下:
1.重庆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江敦涛政绩观严重偏差,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 2017年至2025年,江敦涛多次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饮用高档酒水;本人及亲属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相关费用由对方支付。其还存在为早出政绩、盲目蛮干造成巨额国有资金损失风险等问题,最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
2.国家电网湖北省黄冈市供电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干磊违规组织公款吃喝、接受娱乐活动安排等问题。2024年1月至2025年1月,干磊多次利用公务差旅之机,违规组织公款吃喝、娱乐活动,通过虚列开支套取公款支付;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娱乐活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3.鹤壁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杰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13年至2024年,李杰多次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并饮用高档酒水,多次收受礼金和高档酒水,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外地旅游。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
4.郑州市政协原一级巡视员樊福太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问题。2015年至2025年,樊福太多次在春节等节点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高档酒水、消费卡。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移送司法。
[案例分析]
上述案例中,有的将违规吃喝、收礼视为"小事小节",在高压态势下仍不收敛、不收手;有的借节日之机大搞利益勾兑,以"人情往来"掩盖权钱交易;有的政绩观错位,急功近利、盲目蛮干,最终滑向严重违纪违法的深渊。这些问题的发生,再次说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节假日绝不是纪律的"空白期"。党员干部必须清醒认识到,一瓶酒、一顿饭、一张卡、一趟游,往往就是破纪违法的开始。只有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才能守住底线、不越红线。
[纪法解读]
"五一"假期等重要节点,更需警醒注意——
1.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节日期间,严禁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下属、私营企业主等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有价证券等;严禁通过快递物流等方式"隔空"收送礼品。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 严禁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
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借考察、培训、招商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或接受企业、下属单位安排的旅游。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一条: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3.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严禁使用公车进行探亲访友、外出旅游等私人活动;严禁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下属单位的车辆;严禁用公款报销私车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4.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组织隐形聚会
严禁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私人会所、高档小区、"一桌餐"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以请示、汇报工作等名义公款宴请;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借机吃喝。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礼金;严禁分批次、多地点、低规格高标准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